❂👥❯
“随着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落地,大部分劳动者能够顺利拿到劳动报酬,治理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个别用人单位和个人拖欠劳动报酬,甚至恶意欠薪、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仍然存在。”最高法表示,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就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机关畅通行刑衔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推动欠薪矛盾实质化解,对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前述典型案例显示,深圳市某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检测公司)系30余宗劳动争议案件和70余宗商事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告人邓某系该公司总经理和股东。在上述案件执行期间,邓某擅自决定使用他人银行账户收支某检测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各控股公司款项;经审计,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3月,邓某共以上述方式转移资金234万余元。其间,2021年1月13日,执行法院向某检测公司发出报告财产令,邓某未如实申报上述转移资金的情况。2024年4月17日,邓某归案,并于当月支付8万余元拖欠工资,获得3宗劳动争议案件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同时,通过家属向执行法院汇入121万余元用于清偿在相关劳动争议案件中拖欠的劳动报酬。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邓某作为被执行公司的总经理,为逃避执行义务,擅自决定转移公司财产,属于对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邓某拒不执行支付劳动报酬的判决、裁定,依法从重处罚。综合考虑家属代为清偿所欠劳动报酬等情节,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报酬是基本的民生保障费用,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关心的权益。拒不执行支付劳动报酬的判决、裁定,既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又损害人民群众民生权益。”最高法在阐述案件典型意义时指出,本案即是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拒不执行支付劳动报酬判决犯罪的案例,“被告人作为被执行公司的总经理,为逃避公司执行义务,擅自转移公司财产,致使众多劳动者的胜诉权益无法及时兑现,人民法院依法从重处罚,并促使被告人家属代为清偿所欠工资,有效维护司法权威,有力捍卫劳动者民生权益,彰显依法严惩恶意欠薪犯罪的鲜明政策导向”。
⚶(撰稿:令狐林策)美海军缩短新兵训练时间
2025/01/22詹琬旭☣
2025央视春晚主持人阵容公布
2025/01/22赵妮壮👢
TikTok恢复服务美国网友激动坏了
2025/01/22元星强🐝
武铁加开47列夜行高铁提升运力
2025/01/22容固竹🛣
距离杭州市1h的小镇,红烧羊肉面25r一碗,酒管够免费喝!
2025/01/22朱泰威♎
绿营扬言罢免韩国瑜
2025/01/21乔峰霞🔭
华为生态新突破:鸿蒙原生版微信正式上线
2025/01/21邢兴轮❯
跨越倒计时200天 成都世运会“新装”迎新春
2025/01/21瞿爽莉a
文化中国行丨“蛇盘兔必定富!”蛇年南北剪纸有啥花样?
2025/01/20向妍梅y
机票大降再现:春节北京往返三亚跌幅千元,旅客退票再订求性价比
2025/01/20霍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