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此进入凹凸

 

请点此进入凹凸

➻🥧💰

请打开凹凸世界图片

     

请点此进入凹凸

一名网约配送员身后有4家关联企业,用工方设下重重“障眼法”来淡化或回避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据1月9日《工人日报》报道,该劳动者在A平台注册,在B企业工作,由C企业通过D平台发放薪酬到其开设在A平台的账户中。这4家企业相互关联,存在彼此合作的关系。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任何时候,该配送员都与上述4家企业不构成劳动、劳务或雇佣关系。当这位配送员在工作中受伤后,请求B公司为其申请工伤,后者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不久前,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例,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目前,双方已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

事实上,识破此类“障眼法”并不算复杂,正如主审法官所说,一个清晰的劳动关系,在现实中可能会被拆分为若干个组成部分,由此弱化用工主体对劳动者的管理关系,但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只要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三种情形,双方就是劳动关系。

然而,即便相关规定如此明了,但现实中仍不乏一些企业“闪转腾挪”,并且随着平台用工的发展越来越普遍。在此背景下,相关典型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有关方面要更加清楚地看到目前存在的诸如劳动者维权成本高、难度大、周期长,而不法企业违法成本低、见效快、后果轻等问题,并积极采取行动。比如,近年来,各地工会指导包括网约车司机在内的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为劳动者权益护航;人社部在全国多地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涵盖多个行业等,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新思路请点此进入凹凸,值得借鉴。

🔯(撰稿:顾竹琼)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70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9853回复 8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甘星宇🍪LV2六年级
      2楼
      完整社区建设让生活更舒心⛉
      2025/01/16   来自邯郸
      3回复
    • ✑于梁奇LV6大学四年级
      3楼
      美对台军售💝
      2025/01/16   来自库尔勒
      6回复
    • 印军强🥎LV3幼儿园
      4楼
      人民网三评“‘一刀切’现象”之一:群众深恶痛绝☧
      2025/01/16   来自铜仁
      6回复
    • 戴军文LV4大学三年级
      5楼
      连通京津冀 出行更便利🔓
      2025/01/16   来自平湖
      7回复
    • 柏恒鹏🏿🛬LV2大学三年级
      6楼
      带团队带的是野心、带的是梦想、带的是欲望和状态!👵
      2025/01/16   来自广安
      3回复
    • 齐纪初LV6大学四年级
      7楼
      韩现任总统被捕,然后呢?答疑来了➶
      2025/01/16   来自湘阴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人民日报和音:中国外贸“朋友圈”越来越大的启示#

      关言娇

      5
    • #不到空客一半?波音飞机交付量下滑35%#

      连善贤

      9
    • #官宣!中国第一个14万亿大省诞生#

      盛学灵

      2
    • #卧底小红书Tiktok难民群:第一批老外已经找好对象了......

      向国亨

      2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请点此进入凹凸

    Sitemap
    安全检测